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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度“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总结和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10:31:24     点击次数:

 

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方案(2016-2020年)和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的通知〉》(卫疾控秘【2016】193号)文件精神,持续开展“安徽省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支持并鼓励越来越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到志愿者队伍中来,省所于2015年启动实施《安徽省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培育计划》。经实施两年来,取得了预期效果,成为活跃在大学校园并向社会辐射的一支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重要力量。为持续做好“安徽省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培育计划(下称大学生团体培育计划)”的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及总结和推荐评选“国家级”、“省级”优秀志愿者(志愿者团体)等工作,特通知如下:

 1、2017年度大学生团体培育计划将于10月结束。活动结束后,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同推荐单位组织开展对大学生团体活动进行评估、总结和痕迹资料收集整理并作为推荐评选“国家级”、“省级”优秀志愿者(志愿者团体)书面材料。评估内容包括:大学生团体活动的痕迹资料记录、一年来团体活动的总结、经费使用情况,并附活动推荐单位和当地疾控部门的书面意见(见附件2)。评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请于11月15日报省结防所。省结防所将适时组织专家对部分团体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

2、2018年度大学生团体培育计划活动申报同时启动,望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通知后及时传达到市辖县(市、区),联系辖区所在大、中专院校,继续宣传本计划,鼓励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开展肺结核防治宣传教育的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组成的志愿者团体积极申报。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在11月10日之前将报名团体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报省所。

3、省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2018年度团体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入围名单将在“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公示。由于省财政经费不能二次划拨等客观原因,我省2018年度大学生团体培育计划活动经费已参照2017年度团体各市申报评审的结果预拨到各市疾控中心,见《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艾滋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秘[2017]230号)》,原则上要求各市申报的团体数量及质量不得低于上一年度,经费不足部分各市在省财政结核病专项经费中自行调剂。下一年度将根据本年度评审情况追加活动经费。

4、2017年度“安徽省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总结和推荐评选“国家级”、“省级”优秀志愿者(志愿者团体)工作同时开展,望各市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方案(2016-2020年)》文件精神做好年度总结、汇总和申报评选工作。最终评选材料于11月20日之前报省结核所。

联系人: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宣教科  孙莹、刘艳

联系方式:0551-63615319

邮箱:anhui-tb@163.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397号 (邮编:230022)

   附件:1.2018年度大学生团体培育计划活动实施方案(附表1.2)

         2.2017年度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公益活动总结


 

附件1

2018年度安徽省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

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一、背  景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被列为我省三大重点控制传染病之一。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鼓励志愿者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普及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促进肺结核早发现、早治疗,2012年原卫生部启动实施了“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我省活动开展5年多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志愿者个人及志愿者团体,并授予国家级、省级、市级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者团体,这其中大部分为学生群体。国家在制定“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中已明确提出将“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在全国继续推行,同时也为继续贯彻落实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方案和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及知识要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深入持续开展该项活动,支持并鼓励越来越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到志愿者队伍中来,本培育计划即主要面向大中专学生群体,鼓励其以组建志愿者团体的形式或在原有的社团基础上自觉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等公益活动。通过对参评团体的公益计划书的评审,选拔一批优秀的大学生志愿者团体给予活动经费的支持,以此重点打造一批我省出色的、稳定的、能持续开展公益活动的大学生志愿者团体,扩大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识知晓率。

二、目的

1.广泛动员大学生参加“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

2.培育一批优秀的、稳定的、能够持续开展活动的大学生公益社团,提高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加强大学生团队合作精神;

3.通过大学生志愿团体的宣传效应,由点及面的大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结核病知识知晓率。

三、目标

本活动将持续开展,活动周期为一年,每年评审一次,通过提供活动经费和技术支持,培育出一批优秀的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并参与国家级、省级优秀志愿者评比。

四、主办单位

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

五、2018年度活动时间

2017.10-2018.10(一个周期年度)

六、参与对象

1.由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自愿开展肺结核防治宣传教育的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组成的志愿者团体,规模人数不限;

2.团体成员能够正确理解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

3.团体成员能够对自己的认知和行为负责;

4.可以是新组建的团体或已有的学校大学生社团组织,有正式的公益团队名称;

5.必须有当地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或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推荐(推荐单位必须能够接收项目资金的转入,并保证资金能够全额用于志愿者团体活动),并自愿接收推荐单位的督导和技术支持。

七、报名方式

由当地疾控部门和辖区大中专院校取得联系,并在学校进行宣传和推广,鼓励有志于公益活动的在校大学生自愿报名或由学校推荐,填写大学生志愿者团体申请表(附表1)并撰写公益活动计划书(附表2,书面报送推荐单位初审盖章后报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并同时将电子版直接发送到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电子邮箱: anhui-tb@163.com 。书面及电子版报送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以快件投递时间为准)

 电话:0551-63615319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397号(邮编:230022)

 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宣教科:孙莹、刘艳         

八、组织实施

    (一)工作职责

1.省结防所负责培育计划的组织领导,制订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不定期召开培育计划研讨会和大学生志愿者团体经验交流会。

2.各级疾控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和防痨协会、老年协会等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均可作为推荐单位,项目计划获通过后,负责接收省级划拨的活动经费,并能够保证经费全部用于大学生团体开展活动,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同时负责给本级推荐的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开展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志愿者开展活动方法、活动记录总结要求等,并为其提供宣传材料、技术指导等相关工作。

3.大学生志愿者团体根据各自背景优势在活动周期年度持续的有创造性开展具有特色的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并及时对活动进行记录、总结,留存相应的痕迹资料,并作为国家级和省级优秀志愿者和志愿者团体评选依据。

(二)经费使用管理

1.本基金只作为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开展校内、校外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的经费,如:交通费、材料费、误餐补助等,不容许作为劳务费、工资等人力成本的支出。

2.入围的大学生志愿者团体所获得的培育基金,统一转入推荐单位账户并出具收款凭证,由推荐单位按照需求和工作开展进度支付给志愿者团体并负责经费监管、审核及使用督导工作。

3.该基金只能用作结核病防治知识志愿者传播公益活动经费,不可挪作他用,否则主办单位有权收回。

九、评审和材料报送

1.评审方式。评审专家组对参评团队及其公益活动计划书进行打分,按照等级评出优秀团体,并给予相应的活动经费支持。

2.主要评审条件。评审主要依据报送的书面材料和推荐单位的意见。包括:团队的规模及可持续性;公益计划方案整体的可行性、创新性、公益性、社会影响力、预期达到的效果;具体活动的频次、规模、形式、影响力等方面。

 3.材料报送。

(1)11月10日前,网上递交电子版材料进行报名,包括大学生志愿者团体申请表(附表1)和公益活动计划书(附表2

(2)11月10日前,由推荐单位初审并盖章后,邮寄纸质版大学生志愿者团体申请表(附表1)、撰写的公益活动计划书(附表2)至省结防所,进行材料审核。

(3)按照活动周期,一轮公益活动结束后,各团体于2018年10月30日前报送当年活动材料至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将初审认可的以下材料报送至省结防所,并按照要求推荐参与国家级和省级志愿者及志愿者团体的评选:

     ①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公益活动总结(附件2)(电子版网报、纸质版盖章后邮寄);

     ②团体活动计划完成情况,提交每个活动的记录材料(例如活动计划书、总结报道、现场照片、录像、微博/微信/网络宣传截图、制作的宣传材料等)(报电子版)。

十、培育基金设置

本项活动按每年度为一个周期,所有团体可以在下一年度连续申请。资金设置一、二、三等共三个档次。一等每个团体资助金额人民币10000元,二等每个团体5000元,三等每个团体3000元。

 

附表:1.大学生志愿者团体申请表
附件1中的附表1-2.doc

      2.公益活动计划书提纲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