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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2018年度《安徽省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大学生志愿者培育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8 8:29:30     点击次数:

各有关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工作方案(2016-2020年)>》文件精神,深入持续开展“安徽省百千万志愿者活动”,支持并鼓励更多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到志愿者队伍中来,省所于2015年制定并实施《安徽省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活动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培育计划》,经实施两年来,取得了预期效果。根据工作计划今年省所下发文件持续在全省开展第三轮 “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培育计划”,历经2个月的宣传发动、申报评审和网上公示,评审结果揭晓,最终评选出一等培育计划5个,二等培育计划15个,三等培育计划32个(名单见附件),入围的52个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将分别获得1万元、5千元和3千元的资金支持。

入围名单已在“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网站、官方微信等平台公示。为做好“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培育计划”工作,现对项目实施提出以下要求:

1.由于省财政经费不能二次划拨等客观原因,我省2018年度大学生团体培育计划活动经费已参照2017年度团体各市申报评审的结果预拨到各市疾控中心,见《关于印发2017年安徽省艾滋病防治等公共卫生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卫疾控秘[2017]230号),根据2018年度评选结果,经费不足部分各市在省财政结核病专项经费中自行调剂。

2.入围的大学生志愿者团体所获得的培育基金由各市疾控负责资金的拨付使用,并负责经费监管、审核及工作督导,确保资金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安全、合理使用。

3.本基金只作为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开展校内、校外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的经费,如:交通费、材料费、误餐补助等,不容许作为劳务费、工资等人力成本的支出,不能截留或挪作他用,一经发现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人责任。

4.推荐单位要做好辖区内志愿者团体的前期培训、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宣传材料提供,同时确保大学生团体能够独立开展活动,增加团体活动的多样性,并督导其保质保量的完成全年活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在活动周期按计划开展结核病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和当地推荐单位保持联系,对活动的安全负责,做好活动文字及图片记录、总结等资料收集保存工作,并以此作为活动评估、下一轮活动申请及推荐参加国家级和省级优秀志愿者和志愿者团体评选依据。

5.本第三轮 “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者团体培育计划”实施时间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底,请各志愿者团体在项目实施结束后,于2018年11月底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经推荐单位盖章后报省结防所宣教科。

                                                          

附件:2018团体培育计划评选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