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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时间:2018/7/6 15:17:05     点击次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度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所报考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附后),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合肥市绩溪路397号,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4号楼行政楼五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1-63615311

三、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

1. 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 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

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照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间截止7月23日。

(三)公共科目统考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为15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四)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具体另行通知。

                              附件: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