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文件)八部门联合印发《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
发布时间:2019/6/14 11:07:37 点击次数:
政策解读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政策全文 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传染病。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落实结核病各项防控措施,防治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全国结核病疫情持续下降,报告发病率从2012年的70.6/10万下降到2018年的59.3/10万,治疗成功率保持在90%以上。但是,当前我国结核病流行形势仍然严峻,是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位居全球第2位,每年新报告肺结核患者约80万例,位居甲乙类传染病第2位,部分地区疫情依然严重,学校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耐药问题比较突出,患者医疗负担较重,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行动 (一)全民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行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地方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建设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制订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将行动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督促落实各项行动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发病率高于55/10万的省签订目标责任书,各地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四、检查与评估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检查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予以通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考核评估办法,抽查各地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终期评估。 微信扫一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