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防痨协会“结核病患者爱心救助基金”三年巡礼
发布时间:2020/8/20 17:31:08 点击次数:
为了积极响应囯家精准扶贫政策,为健康安徽贡献一份力量,同时体现防痨协会作为社会团体的责任担当以及企业团体会员单位的爱心和社会回报,安徽省防痨协会于2017年1月经第七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通过并发起成立了“结核病患者爱心救助基金”。本基金收到合肥曼迪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天星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瑞源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安徽省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润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海王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及安徽沃尔康药业有限公司八家企业团体的无偿捐赠,捐赠金额达到40.5万元,全部发放至贫困结核病患者手中,包括普通肺结核患者、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因从事结核病诊疗活动患结核病的医务工作者。其中2017年发放给贫困结核病患者14.2万元,救助86名贫困结核病患者;2018年发放14.5万元,救助88名贫困结核病患者,2019年发放11.8万元,救助71名贫困结核病患者。 结核病患者爱心救助基金的具体发放工作由安徽省防痨协会青年理事会负责实施,为了做好基金发放工资,省防痨协会专门下发了《安徽省防痨协会关于申报“结核病患者爱心救助基金”的通知》,各地市(直管县)及协会团体会员单位根据文件要求,上报符合条件的贫困救助对象相关资料,由省防痨协会青年理事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 一、救助对象与救助标准 1.救助对象与条件:救助对象为贫困肺结核患者。贫困肺结核患者的界定:符合当地民政部门规定的贫困家庭的肺结核患者、在结核病防治机构(或者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调查发现的贫困肺结核患者、其他需要救助的贫困肺结核患者。需要救助的从事结核病诊疗活动患结核的医务工作者。为扩大救助面,既往接受过国家“双千行动”等救助不在本次救助范围。 2.救助标准:普通肺结核患者1000元、耐多药肺结核患者3000元、近两年因从事结核病诊疗活动患结核病的医务工作者2000元。均为年度一次性发放,救助对象只享受一次救助。 二、申报救助人数选定与申报程序 1.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救助申请表格,上报省防痨协会秘书处,省防痨协会将根据资金额度,综合考虑,确定各地申报对象。 2.申报程序 (1)确定救助对象。根据贫困肺结核患者救助的标准,各市制定救助对象确定的方法,并通知县(区、市)级疾控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推荐。 (2)填报《安徽省防痨协会“结核病患者爱心救助基金”申报表》。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县疾控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初审,报市级疾控中心审核签字盖章,最后报省防痨协会秘书处。 (3)省防痨协会秘书处负责申报表的形式审查,审核整理后,报省防痨协会常务理事会,委托青年理事会组织专家组讨论,最终确定贫困肺结核患者救助名单,通知各地救助对象。 三、救助基金的发放 为做好救助基金的发放工作,安徽省防痨协会特下发《安徽省防痨协会关于发放“结核病患者爱心救助基金”的通知》。采取逐级发放方式,省防痨协会直接将救助基金发放至各市疾控中心,各市疾控中心联合县级疾控中心将经费及时发放给每位救助对象,同时捐赠时拍照留存。每位被救助对象必须签署《贫困患者认领爱心基金确认表》,发放之前,各地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结核病患者爱心救助基金”发放活动的宣传工作,并作为健康扶贫的一项重要活动内容。 ![]() 在过去的三年,结核病爱心救助基金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让部分贫困肺结核患者感受到了爱心和温暖。安徽省是结核病高负担省份,近年来,虽然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还有很多贫困的肺结核患者,尤其是耐药肺结核,是导致他们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因素,因此,希望更多企业将这种爱心和温暖继续传递下去,并不断扩大受捐贫困结核病患者的覆盖范围,让更多的患者感受到社会和企业对他们的关心和爱。筹集资金是建立和发展“结核病爱心救助基金”的物质基础,是基金活动的可持续保障,一个优秀的企业必然是一个对社会有责任的企业,应秉承“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宗旨,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不忘关爱和救助贫困百姓,以实际行动热衷于公益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