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所)再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7/2/17 8:19:39 点击次数:
近日,安徽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表彰省直文明单位、文明处室的通报》,我院(所)被授予“2014-2016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院(所)连续十年第四次获此殊荣。 自2006年第一次获得“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以来,院(所)坚持文明创建工作不松懈,把创建文明单位与全院(所)工作深度融合,把群众的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提升医护人员医德医风作为检验文明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继续巩固和保持了创建成果。 以创建促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院(所)的内涵建设全面得到了提升:医疗质量全面提高,医院业务不断扩展;科研工作长足进步,科研成果推陈出新;院容院貌焕然一新,就医环境明显改善;行风建设健康发展,医患关系进一步融洽;全省结防稳步推进,防治水平有效提升。 创建没有终点,文明永无止境。院(所)党委号召广大干部职工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创新管理,优质医疗,文明服务,绘就院(所)发展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