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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动态

解读《“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

发布时间:2017/6/21 10:03:50     点击次数: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引领、指导“十三五”期间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编制和实施《规划》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直接体现,是进一步减少结核病危害,降低结核病疫情和深化结核病防治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健康安徽、“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规划》的起草背景和过程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被列为我省三大重点控制传染病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相继实施了4个全省结核病防治规划。“十二五”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结核病防治工作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全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肺结核报告发病人数始终位居全省甲乙类传染病第2位。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需要,部分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条件较差,防治所需设施设备不足,基层防治力量薄弱,耐药、流动人口结核病发现和治疗管理难度大,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防范意识普遍不强。

根据省政府部署,省卫生计生委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交流、讨论,总结“十二五”结核病防治工作经验教训,对照国家“十三五”规划工作思路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广泛征求各级机构意见,积极论证,不断探索,编制了本《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特点

《规划》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指导,以全面深化医改为动力,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了系统性、指导性、操作性,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规划》明确了各级政府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要求卫生计生委协调宣传部、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18个部门明确职能,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共同落实防治措施。

二是突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规划》要求加强对结核病预防、治疗全过程关注,创新结核病宣传方式方法,针对重点人群,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实效。以分级诊疗为依托,加强结核病防治全流程管理,要求各级机构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在患者转诊追踪、治疗管理等工作全程无缝衔接。

三是突出重点,分类管理。组织开展结核病高发和重点行业人群的防治工作,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要落实主动筛查,加强治疗和指导评估等防治措施。

四是体现安徽实际。在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肺结核发病人数居高不下,基层防治力量薄弱,耐药、流动人口结核病发现和治疗管理难度大等实际,充实和丰富防治措施。如:指定省级结核病防控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结核病规范诊疗质控、技术支持等;加强学生群体结核病防治力度,对筛查发现的单纯PPD强阳性的密切接触者积极进行预防性服药,防止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逐步实施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等。

三、《规划》的核心内容

《规划》首先阐述了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取得的成绩,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工作要求。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原则。明确防治目标:到2020年,全省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普通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从患者及早发现、规范治疗管理、关怀救助、重点人群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等5个方面提出可量化的具体工作指标,主要任务及措施如下:

一是完善服务体系,推进防治结合。健全服务网络,明确定点诊疗机构,方便患者就医;明确机构任务,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治人员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能力。

二是加大发现力度,优化筛查工作。扩大疑似患者检查范围,加强肺结核疑似症状者排查,做好对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及时发现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推广耐多药快速检测技术,缩短诊断时间。

三是规范诊疗行为,强化质量把控。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诊疗服务,确保患者全程规范治疗,减少耐药发生。规范耐多肺结核患者的住院治疗及出院后纳入门诊登记管理。加强医疗质量控制。 

四是提升健康管理,创新服务方法。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推进结核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 
   五是扩大医保范围,落实健康脱贫。要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逐步将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及时给予相应治疗和救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
   六是突出防控重点,强化分类指导。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控。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防止结核病聚集性疫情。做好流动人口及监管场所羁押人群结核病防控工作。 
   七是保障药品供应,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抗结核药品临床使用,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加强药品质量抽检,确保抗结核病药品保障供应,质量安全。 
   八是加强信息整合,推进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强化信息整合,逐步实现结核病患者全疗程信息化管理,及时掌握肺结核患者登记、诊断治疗和随访复查等情况。 

四、《规划》的落实 

为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科研与国际合作四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制定本辖区结核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防治责任。省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对各地执行本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于2020年组织开展规划执行情况总结评估,结果报省政府。